“温时珩,难道你要因为医学研究的数据和我无理取闹吗?”
看着眼前这个我爱了十几年的女人,我突然觉得很累。
仿佛过去的坚持在这一刻瞬间化为乌有。
我抬起头,一字一句地看着她说:
“霍廷曦,我们离婚吧。”
她眉头紧皱,有些不耐烦地松松手。
“别闹了,差不多行了。”
“以后你还穿红色的衣服,我不会认不出来的。”
我摇摇头,坚定的说道。
“离婚吧。”
这一次,女人眉眼冷下来,彻底失去耐心。
“温时珩,你简直不可理喻!”
“当初明明是你上赶子非要娶我,说什么我有脸盲症你压根不在乎!”
“怎么?现在就因为我认不出你的脸要和我离婚!”
“我告诉你做梦,我是不会同意的!”
说完,门被她狠狠摔上。
像是在发泄什么怒火。
而我依旧将手机里的离婚协议打印出来,
她不知道,
这一次,我没有闹,
我是真的不要她了。
第二天醒来,家里静悄悄的,
保姆说霍廷曦一大早就带着许慕安出门了。
我点点头,神色自然地回房间收拾东西,无意间触碰到书桌上的遥控器。
瞬间,四周墙面上的投影仪纷纷影射出许慕安的照片。
有他长头发的,短头发的,剃成板寸的,
还有各式各样穿着五颜六色衣服的照片。
每一张,下面都被霍廷曦用记号笔小心翼翼的记录着日期,时间和地点。
仿佛要把这些全部都刻在脑子里一样,
而最中间的一张照片,是许慕安穿着红色衬衫在舞台上跳国标的样子。
不能说似曾相识,
只能说和这五年里我一成不变的造型,一模一样。
思绪间,家里的电话响起,接通后霍廷曦熟悉的声音从听筒传来。
“王妈,将茶几上没有签字的文件赶快给我送到公司。”
没等我解释,对方挂断,我只好拿起桌上的文件。
等我赶到公司,推开办公室的门,霍廷曦脸上是熟悉的陌生,
直到看见我手上的文件,她才把我认成保姆,
一把接过,看也不看就在空白的地方签了名。
我自嘲的看向自己身上还未来得及扔掉的红色外套。
果然,
她还是认不出。
即便我穿着红色的衣服。
这一刻,我没有难过,
更多的是释然。
随后,我拿着签好的离婚协议书找到霍母。
她看了眼上面的签名,问道:
“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当初我就劝过你,和一个认不出自己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会多么痛苦。”
“可你偏偏不听,执意要我把你介绍给廷曦,怎么样,现在后悔了吧!”
是啊,
后悔了。
可有些南墙,就是歹亲自撞得头破血流,才肯回头.....
我和霍廷曦,其实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认识了。
那年我七岁,跟着父亲外出采风,却不曾想半路发生车祸,父亲当场身亡。
等我再次醒来,就发现自己被送到了孤儿院,巨大的应激反应让我说不出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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