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下得很大。
豆大的雨点砸在落地窗上,发出一阵阵沉闷的声响,像要把这块昂贵的玻璃敲碎。
沈聿坐在黑暗的客厅里,没有开灯。
手机屏幕的光,是他唯一的照明。
时间显示,晚上十一点整。
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四个小时。
桌子中央,摆着一个精致的翻糖蛋糕,上面是按照他未婚妻苏晚意的模样精心捏制的卡通人偶,笑得眉眼弯弯。
蛋糕旁边,是一束空运过来的蓝色妖姬,花瓣上还带着晶莹的水珠,只是现在已经有些蔫了。
今天是他们的订婚三周年纪念日。
沈聿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准备。
他亲手设计了这场派对,包下了整个顶层江景餐厅,请来了苏晚意最喜欢的乐队。
他还为她设计了一款独一无二的项链,名字叫“唯一”。
他想给她一个惊喜。
可是,他从下午五点等到现在,苏晚意没有来。
餐厅的经理在九点钟的时候,礼貌地请他离开,因为他们要打烊了。
沈聿独自一人,把那个沉重的蛋糕搬回了他们共同居住的家。
一个他亲手设计装修,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对她爱意的家。
现在,这个家空旷得像一个冰冷的洞穴。
手机屏幕上,是他和苏晚意的聊天记录。
最后一条,是他下午五点发的:“晚晚,我准备好了,等你。”
没有回复。
他打了三十七个电话。
无一接通。
沈聿的手指有些发麻,他面无表情地划开手机,点进了苏晚意的朋友圈。
最新一条是十分钟前发布的。
一张热闹的合照。
背景是城中新开的最火的酒吧,灯光迷离,人声鼎沸。
苏晚意站在人群最中央,笑靥如花,她微微侧着头,靠在一个英俊男人的肩膀上。
那个男人,沈聿认识。
季辰。
苏晚意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也是她口中“永远比你更懂我”的蓝颜知己。
照片的配文是:“还是和老朋友在一起最开心!”
短短一句话,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精准地捅进了沈聿的心脏。
他所有的精心准备,他四个小时的苦等,他打不通的三十七个电话,在这一刻,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笑话。
原来,她不是忙,不是有事。
她只是,不在意。
手机震动了一下。
是苏晚意终于回了电话。
沈聿静静地看着屏幕上跳动的“晚晚”两个字,看了足足半分钟,才划开接听。
“喂?沈聿,你给我打那么多电话干嘛?不知道我在忙吗?”
电话那头传来苏晚意带着一丝不耐和醉意的声音,夹杂着酒吧里嘈杂的音乐和旁人的哄笑。
沈聿没有说话。
他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干涩得厉害。
“怎么不说话?哑巴了?”苏晚意的语气愈发不耐烦,“你是不是又在为那个什么纪念日生气?我都说了我今晚有重要的局,你别这么不懂事行不行?”
重要的局……
沈聿的目光落在那张合照上,苏晚意靠在季辰肩上的亲密姿态,刺得他眼睛生疼。
“沈聿,我跟你说话呢!你到底想怎么样?不就是一个纪念日吗?至于吗?你能不能成熟一点?”
“我……”沈聿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却沙哑得不像话,“我在家等你。”
“等**嘛?我今晚不回去了,和朋友们通宵。行了,不跟你说了,季辰他们还等着我呢。”
电话那头传来季辰隐约的笑声:“晚意,跟你的小奶狗汇报完了?”
“滚蛋!”苏晚意笑骂了一句,然后对着电话压低声音,用一种施舍般的语气说道,“好了,别闹脾气了,那个什么惊喜,我明天回去看。乖。”
说完,她便毫不留情地挂断了电话。
嘟嘟的忙音在死寂的客厅里回响。
沈聿握着手机,一动不动。
小奶狗。
惊喜。
乖。
原来,他满腔的爱意,在他掏心掏셔肺的付出之后,在她眼里,只是不懂事,只是在闹脾气。
他所有的珍视,都只是一个“什么惊喜”。
沈聿忽然觉得很没意思。
十年了。
从大学时第一次见到她,他就一头栽了进去。
他追了她三年,她身边的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他始终等在原地。
后来,她大概是累了,倦了,终于回头看到了他。
她说:“沈聿,我们试试吧,但你别指望我能像你爱我一样爱你。”
他欣喜若狂,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努力,总有一天能捂热她的心。
他们在一起七年,订婚三年。
他为她洗手作羹汤,为她放弃去国外顶尖设计院深造的机会,为她把自己活成了一个二十四孝好男友。
所有人都说,苏家大**眼光好,找了个爱她如命的男人。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爱得有多卑微。
他就像一个追着太阳的夸父,拼命奔跑,却永远无法触及那份温暖。
太阳的光芒,从来不只为他一人闪耀。
而今天,他累了。
不想再追了。
那颗滚烫了十年的心,在刚才那通电话里,在“小奶狗”那三个字里,在“什么惊喜”那四个字里,一点一点,凉了下去。
最后,彻底冷了。
沈聿缓缓地站起身,走到餐桌前。
他看着那个精致的蛋糕,那个笑得灿烂的苏晚意人偶。
他伸出手,面无表情地将人偶的头按进了奶油里。
然后,他拿出手机,找到苏晚意的联系方式。
那个他置顶了七年,备注是“一生所爱”的号码。
他长按,然后选择了“删除”。
做完这一切,他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但心里却前所未有地轻松。
他走进卧室,从衣柜里拿出自己的行李箱。
开始收拾东西。
这个充满了别人气息的家,他一秒钟也不想再待了。
窗外的雨,似乎小了一些。
天,也快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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