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视上,那个曾把我堵在墙角,红着眼说‘温简,你敢跑一个试试’的男人,
正对着全国镜头,憔悴得像变了个人。他悬赏一个亿,只为找一个叫温简的女人。而我,
温简本人,正穿着人字拖,在南方海边小镇的巷子里悠闲地喂着流浪猫。手机里,
是他三天前发来的最后一条信息:“是我错了,回来好不好?”我笑了笑,
随手将那张旧手机卡掰断,扔进了旁边浑浊的排水沟。再见了,沈聿行。这一次,
我不会再回头了。1我叫温简,是沈聿行养了五年的金丝雀。不对,用他的话说,
我是他最得力、最贴心的首席秘书。白天在公司,我帮他处理上亿的合同,
安排他所有的行程,甚至要记得他只喝手冲的蓝山咖啡,水温必须是92度。
晚上回到他那能俯瞰整个城市江景的顶层公寓,我还要扮演他温柔体贴的女朋友,
在他疲惫时为他**,在他应酬喝醉后为他准备醒酒汤。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
我活得像一个精准的程序,一切都围绕着他运转。所有人都羡慕我,
说我温简是上辈子烧了高香,才能攀上沈聿行这根高枝。他们不知道,金丝雀的笼子再华丽,
也是笼子。而我,不想再待在笼子里了。离开的导火索,
是半个月前沈氏集团的三十周年庆典。那晚我穿着他特意请人定制的昂贵礼服,
作为他的女伴,挽着他的手臂,接受着全场艳羡的目光。可那份体面,只维持了不到半小时。
夏安安来了。她是沈聿行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人选,是圈子里公认的公主。
她穿着一身火红的长裙,径直走到我们面前,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只碍眼的苍蝇。
“阿行,我刚从国外回来,你怎么不来接我?反倒带着一个不三不四的女人在这里?
”夏安安的语气娇嗔,但话里的刺,根根扎向我。我下意识地看向沈聿行,
希望他能像从前一样,哪怕只是场面上的维护,说一句“安安,别胡闹”。但他没有。
他只是微微皱了皱眉,抽出了被我挽着的手臂,语气平淡地对夏安-安说:“你怎么来了?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像个笑话。周围的宾客们开始窃窃私语,
那些目光从羡慕变成了看好戏的嘲讽。夏安安见沈聿行没有维护我,更加得意,
她端起侍者托盘里的一杯红酒,走到我面前,嘴角勾起一抹恶意的笑:“温秘书,
辛苦你照顾阿行这么久。现在我回来了,你这个‘秘书’,也该退场了吧?”说完,
她手一扬,满满一杯红酒,尽数泼在了我价值不菲的白色礼服上。冰凉的液体浸透布料,
黏腻地贴在皮肤上,但我感觉不到冷,只觉得心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疼得快要窒息。
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我狼狈得像一只落水狗。我抬起头,死死地盯着沈聿行,
我的眼睛里一定充满了祈求和最后一丝希望。我希望他能为我说一句话,哪怕一句。
可他只是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不耐和责备,仿佛在说:温简,注意你的身份,
别在这里给我丢人。然后,他转身,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温柔语气对夏安安说:“好了,
别闹了,跟我过来。”他拉着夏安安的手,从我身边走过,没有再看我一眼。那一刻,
我心中有什么东西,彻底碎了。我默默地脱下高跟鞋,提着被红酒染脏的裙摆,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一步一步走出了那个金碧辉煌的宴会厅。那天晚上,
我没有回那间顶层公寓。我用身上仅有的一点现金,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旅馆住下。第二天,
我办了一张新的手机卡,买了一张去往南方海滨小镇的单程票。我走得悄无声息,
没有带走任何沈聿行给我的东西,只带走了我自己的几件旧衣服和这五年攒下的工资。不多,
但足够我开始新的生活。我以为我的消失,对他来说,不过是换一个更听话的秘书而已。
却没想到,他会这么疯狂。小镇的电视机里,
财经频道的女主持人正用激动的语气播报着:“沈氏集团总裁沈聿行今日突然召开记者会,
宣布无限期暂停公司所有新项目,并公开悬赏一亿元,寻找其前任秘书温简**的下落。
据悉,温简**已失联半月有余……”屏幕上,沈聿行那张英俊得人神共愤的脸,
此刻写满了憔悴和疯狂。他双眼布满血丝,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对着镜头,
声音沙哑地喊着我的名字:“温简,回来!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别再躲着我!
”房东大婶端着一盘切好的西瓜走进来,咋咋呼呼地指着电视:“哎呀,小简你看,
这个大老板疯了吧?花一个亿找个女人,这得是多爱啊!”我笑了笑,接过西瓜,咬了一口,
真甜。爱?他爱的从来都只是那个对他百依百顺,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让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展示自己权力和地位的工具。他不是在找我,
他是在找回他丢失的掌控感。我关掉电视,对房东大婶说:“王姨,说不定那个叫温简的,
早就死了心,不想再回去了。”说完,我拿起角落里的洒水壶,
开始给我窗台上的那几盆茉莉花浇水。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和海风的咸湿味。这里没有沈聿行,没有夏安安,
没有那些让人窒息的目光。这里只有我,温简。一个普普通通,想要好好活下去的女人。
2沈聿行的世界崩塌了。从温简消失的第一个小时开始,他的生活就陷入了一片混乱。
早上没有烫得平整的衬衫,他烦躁地从衣帽间扯出一条满是褶皱的。胃里空得发慌,
冰箱里除了几瓶昂贵的矿泉水,什么都没有。他这才想起,
温简每天早上都会提前一小时起来,为他准备好营养均衡的早餐。他摔门而出,赶到公司,
发现今天的行程安排一塌糊涂。
一个重要的跨国会议被安排在了他和另一个财团大佬的私人会晤同一时间。
负责安排行程的新秘书战战兢兢地站在他面前,吓得快要哭出来。“温简呢?让她滚过来!
”他对着整个秘书处怒吼。整个楼层鸦雀无声。
一个资历老一点的副总监小心翼翼地提醒他:“沈总,温秘书……已经半个月没来上班了,
她提交了电子离职信,人事部已经批准了。”离职?沈聿行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他的人,
没有他的允许,谁敢离职?他冲进自己的办公室,抓起手机,拨打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您好,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冰冷的机械女声,像一盆冰水,从他头顶浇下。
他疯了一样地砸了手机,猩红着眼睛,额角青筋暴起。他第一次感觉到一种脱离掌控的恐慌。
他立刻动用了自己所有的人脉和资源,去查温简的下落。银行卡消费记录?没有。
交通出行记录?没有。亲戚朋友?温简是个孤儿,在这个城市里,除了他,
再没有一个亲近的人。她就像一滴水,悄无声-声地汇入了人海,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半个月,沈聿行几乎没有合过眼。他把公司的事情全部推掉,像个疯子一样,
亲自带人找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他去了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大学,
去了她曾经最喜欢去的那家书店,去了他们一起看过的每一场电影的影院。
可哪里都没有她的影子。他开始害怕。他想起那天宴会,温简被夏安安泼了红酒后,
抬头看他的眼神。那双总是盛满温柔和爱意的眼睛里,
第一次出现了那样浓烈的、几乎要将他淹没的绝望。当时他为什么会觉得不耐烦?
为什么会觉得她小题大做,给他丢人?他明明看到她在那一瞬间,眼里的光,熄灭了。
可他却拉着夏安安的手,转身走了。心脏像是被一只巨手捏住,疼得他无法呼吸。“给我查!
把她这五年所有的消费记录,浏览记录,所有的一切都给我调出来!她一定留下了什么线索!
”沈聿行对着电话那头的**咆哮。一天后,侦探战战兢兢地送来了一份报告。
报告很薄,薄得可怜。温简这五年,几乎没有任何私人消费。她所有的衣服、包、首饰,
都是他买给她的。她自己的工资卡,除了每个月固定给福利院捐一笔钱,剩下的都存着,
几乎没有动过。她就像一个没有自我的影子,安静地活在他的光环之下。沈聿行颤抖着手,
翻到最后一页。那是一条三个月前的购书记录。《景德镇千年瓷艺入门》。书店的地址,
是一家位于城市偏僻角落的独立书店。沈聿行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立刻驱车前往。
书店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戴着老花镜,对他这个一看就不好惹的男人充满了警惕。
“我找人。”沈聿行把温简的照片递过去,声音沙哑得厉害,“你见过她吗?
”老板眯着眼看了半天,摇了摇头:“没什么印象。”沈聿行眼中的光芒瞬间黯淡下去。
他失魂落魄地转身,准备离开。“等等,”老板突然叫住了他,“我想起来了。这个姑娘,
我记得她。她当时买完书,问了我一个问题。”沈聿行猛地回头,
眼中重新燃起希望:“什么问题?”“她问我,中国哪个海边小镇,最安静,冬天也最暖和,
适合一个人长住。”老板回忆着,
慢悠悠地说:“我当时就给她推荐了南方的那个‘渔樵镇’。我说那里啊,节奏慢,
人也淳朴,没什么游客,最适合躲清静了。”渔樵镇。沈聿行死死地记住了这个名字。
他冲出书店,坐进车里,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拳砸在了方向盘上。温简,你真是好样的。
你早就计划好了一切,就等着我给你最后致命一击,然后就彻底从我的世界里消失。
他发动车子,引擎发出一声咆哮,朝着机场的方向疾驰而去。这一次,
就算把整个渔樵镇翻过来,他也一定要把她找出来!3渔樵镇的生活,简单得像一首民谣。
我租下了一间带小院的平房,每天睡到自然醒。推开窗,
就能闻到海风里夹杂的咸腥味和不知名野花的香气。我开始学着王姨的样子,去逛早市。
那里的海鲜都是渔民们凌晨刚从海里捞上来的,活蹦乱跳,新鲜得不得了。
我学会了跟小贩讨价还价,为了一毛两毛钱争得面红耳赤,
然后心满意足地提着一篮子菜回家。我报了一个镇上的陶艺班,老师傅姓李,
是个不爱说话的老头,但一手拉坯的绝活出神入化。
我每天下午都泡在那个满是泥土气息的工作室里,看着一团普通的泥巴,
在我的手里慢慢变成碗、变成杯子、变成各种奇形怪状的瓶子。一开始,我总是做不好,
不是歪了就是塌了。李师傅也不骂我,只是默默地走过来,用他那双布满老茧的手,
帮我扶正,调整。他说:“做陶器,跟做人一样,急不得。心静了,手就稳了。
”我渐渐爱上了这种感觉。当我的全部心神都专注在旋转的陶轮上时,
那些关于沈聿行的、关于过去五年的不堪回忆,似乎都变得遥远而模糊。我的手上沾满了泥,
指甲缝里也总是灰扑扑的。这要是在以前,是绝对无法想象的。沈聿行有洁癖,
他喜欢我永远干净、精致,指甲上涂着他最喜欢的裸色指甲油。可现在,
我看着自己这双粗糙的手,却觉得无比心安。这双手,终于开始为自己而活了。
镇上的人都很淳朴,王姨把我当亲闺女一样照顾,
隔三差五就给我送来她自己做的鱼丸和米糕。陶艺班的同学,大多是镇上的家庭主妇,
她们会拉着我一起聊八卦,讨论哪家的酱油更好吃。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
没有人用那种探究和同情的眼光看我。在这里,我只是小简,
一个从外地来学手艺的普通女孩。然而,这份平静,还是被打破了。那天,
我正在工作室里给一个刚成型的花瓶修坯,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哎,你们看,
那不是前两天上电视那个寻人启事里的姑娘吗?”一个来串门的邻居,指着我,
惊讶地叫了起来。我心里咯噔一下,抬头望去,
只见几个游客模样的年轻人正举着手机对着我拍照。“真的是她!
那个被总裁用一个亿悬赏的秘书!”“天啊,她怎么会在这里?快发朋友圈,这可是大新闻!
”闪光灯不停地闪烁,那些人的目光,像是一张张密不透风的网,瞬间将我笼罩。
我感觉自己又变回了那个在宴会厅里,被所有人围观的、狼狈不堪的温简。
我下意识地想要逃跑,可双腿却像灌了铅一样,动弹不得。就在这时,
李师傅突然挡在了我面前,他那瘦小的身躯,此刻却显得异常高大。他对着那群人,
用带着浓重口音的普通话吼道:“拍什么拍!都给我出去!这里是私人地方,
再不走我报警了!”说着,他拿起旁边一盆和泥用的水,作势就要泼过去。
那群游客被他的气势吓到了,骂骂咧咧地走了。工作室里重新恢复了安静。我蹲在地上,
抱着头,浑身都在发抖。我以为我逃出来了,我以为我自由了。可原来,
我一直都还在那个笼子里。沈聿行的影响力,像一张无形的网,无论我逃到哪里,
都能将我轻易地捕获。李师傅走过来,默默地递给我一杯热水。“丫头,别怕。
”他叹了口气,“有些事,躲是躲不掉的。你得自己站起来,去面对它。”我抬起头,
看着他那双饱经风霜却依然清澈的眼睛,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是啊,躲,是没用的。
我不能指望沈聿行会良心发现,放过我。我也不能指望这个世界会突然遗忘我。我能依靠的,
只有我自己。我擦干眼泪,站起身,对着李师傅,深深地鞠了一躬。“师傅,谢谢您。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我回到住处,拿出那张被我掰断的手机卡。
我用胶带小心翼翼地把它重新粘好,**了一部最老旧的按键手机里。开机。瞬间,
无数条短信和未接来电的提示涌了进来,手机嗡嗡作响,差点从我手里跳出去。
几乎所有的信息,都来自同一个人。沈聿行。从一开始的命令、威胁,到后来的质问、愤怒,
再到最后的哀求、恐慌。“温简,你死哪去了?马上给我滚回来!”“你以为你跑得掉吗?
我告诉你,就算掘地三尺,我也会把你找出来!”“你为什么要走?我到底哪里对不起你?
”“五年,你把我们五年的感情当什么了?”“简简,我错了,你回来好不好?
我不能没有你……”“求求你,接我电话,
让我听听你的声音……”我面无表情地一条条删掉。这五年,我为他流过的眼泪,
比这些短信要多得多。我给过他无数次机会,可他一次都没有珍惜过。现在,
我不想再给他任何机会了。我平静地看着手机,等待着。我知道,他很快就会找来。
而这一次,我不会再逃了。我要亲手,为我们这五年的纠葛,画上一个句号。
4沈聿行踏上渔樵镇土地的那一刻,感觉自己像个闯入者。这里没有高楼大厦,
没有川流不息的车流。只有青石板铺就的窄巷,两旁是斑驳的白墙灰瓦,
墙头上探出几枝开得正艳的三角梅。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海盐和鱼腥混合的味道,不难闻,
反而有种奇异的安宁感。他那身剪裁精良的阿玛尼西装和擦得锃亮的皮鞋,
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路过的镇民都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他,像是在看什么稀有动物。
他没有理会这些目光,径直走进镇上唯一一家看起来还算像样的客栈。
“给我一间最好的房间。”他把一张黑卡拍在前台上。前台的小姑娘愣了一下,
随即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先生,我们这里没有POS机,只收现金。
”沈聿行皱了皱眉,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现金了。他掏出钱包,里面只有几张百元大钞。
他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订下了一间房。然后,他拿出温简的照片,
递给那个小姑娘:“你见过这个女人吗?”小姑娘看到照片,眼神明显闪烁了一下,
但很快就摇了摇头:“没……没见过。”沈聿行是谁?他在商场上浸淫多年,
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已炉火纯青。他一眼就看出小姑娘在撒谎。他没有点破,只是收回照片,
淡淡地说:“如果想起来了,随时可以来找我。有重谢。”说完,他便上了楼。他知道,
用钱在这里或许行不通。这个小镇的人,似乎有一种天然的排外和抱团。他想找到温简,
不能再用以前那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他换下西装,穿上在路边摊买来的廉价T恤和沙滩裤,
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开始在镇上漫无目的地闲逛。他像一个最普通的游客,拿着相机,
走遍了镇上的每一条小巷。他去海边看渔民们收网,去古老的妈祖庙里看香火缭绕,
去镇中心的老榕树下看老人们下棋。他试图从这些平静的日常里,寻找温简可能留下的痕迹。
第三天,他在一家陶艺工作室的门口停下了脚步。门口挂着一个手写的木牌,
上面用稚嫩的笔迹写着“今日有新作品出窑,欢迎品鉴”。鬼使神差地,他走了进去。
工作室里很安静,只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坐在角落里,专注地修补一个青瓷瓶。
沈聿行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架子最中间的那个花瓶。那是一个很简单的素胚花瓶,
没有任何花哨的纹饰,但瓶身线条流畅优美,带着一种拙朴而温柔的气质。像她。
他的心猛地一跳。他走上前,拿起那个花瓶,指腹轻轻摩挲着瓶身。在瓶底,
他看到了一个很小的刻印,是一个“简”字。是他,是她!“这个花瓶,是谁做的?
”他转过头,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老人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看了他一眼,
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道:“你很喜欢这个花瓶?”“我买下它。
”沈聿行迫不及待地说,“多少钱?”“不卖。”老人摇了摇头,“这是作者最喜欢的作品,
她说,要留给自己。”沈聿行几乎可以确定,温简就在这里!她一定就在这个镇上!
他压抑住内心的狂喜,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一些:“那……能告诉我作者在哪里吗?
我是个陶艺爱好者,很想跟她交流一下。”老人沉默了片刻,放下手里的工具,站起身,
走到他面前。“年轻人,你是从大城市来的吧?”“是。”“你是来找人的吧?
”沈聿行心中一紧,点了点头。老人叹了口气,指了指工作室外面,
对着海的方向:“你顺着这条路一直走,走到尽头,有一间带院子的平房。你要找的人,
就在那里。”说完,老人便不再理他,重新坐回去,继续修补他的瓷瓶。
沈聿行把那个花瓶小心翼翼地放回原处,对着老人深深鞠了一躬,然后转身冲出了工作室。
他的心跳得飞快,像是要从胸膛里蹦出来。他顺着那条小路,几乎是一路狂奔。
路的两旁是高大的椰子树,海风吹过,发出沙沙的声响。路的尽头,
他看到了一间白墙灰瓦的平房,院子的篱笆上,爬满了盛开的牵牛花。院门虚掩着。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院子里,一个穿着棉布长裙的女人,正背对着他,蹲在地上,
温柔地给一只橘色的流浪猫喂食。阳光洒在她的侧脸上,勾勒出柔和的轮廓。
她的头发长了些,随意地挽在脑后,有几缕调皮的发丝垂在耳边。她看起来那么平静,
那么安好,仿佛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沈聿行站在那里,看着这个他找了半个多月,
几乎快要把自己逼疯的女人,一时间,竟然不敢上前。他怕一开口,就会打破这份宁静,
会把她吓跑。就在这时,院子里的女人仿佛感觉到了什么,缓缓地转过头来。四目相对。
温简看到他,脸上没有丝毫的惊讶,甚至连一点波澜都没有。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
平静得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你来了。”她说。不是疑问,而是陈述。
沈聿行感觉自己的心脏被狠狠地刺了一下。他一步一步地朝她走过去,
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温简。”他开口,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跟我回家。
”5“回家?”温简笑了,那笑容里带着一丝淡淡的嘲讽。她缓缓站起身,
拍了拍裙子上的尘土,目光平静地迎上沈聿行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沈总,
您是不是搞错了?这里,就是我的家。至于您说的那个家,
不过是您用来豢养金丝雀的笼子罢了。”“温简!”沈聿行的情绪瞬间失控,他上前一步,
抓住她的手腕,力道大得几乎要将她的骨头捏碎,“你一定要用这种方式跟我说话吗?
你知道我这半个月是怎么过的吗?我……”“你这半个月怎么过的,与我何干?
”温简冷冷地打断他,用力地想甩开他的手,却徒劳无功,“沈聿行,你是不是忘了?
我们已经结束了。在你为了夏安安,当着所有人的面,让我难堪的那一刻,